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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蓝"秒变"会后霾" 工业排放何时不搞"被迫达标"?
2017-03-23 15:22:16两会刚一结束,雾霾就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北京自两会之后连霾了近一周的时间,有网友调侃说:为了追回两会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北京周边的工厂大概是在“每天工作48小时”加班加点地开工…
环保部于3月20日发布的*新通报似乎印证了人们的猜测:此次雾霾的主要原因是不利天气遇上“散乱污”企业违法复产,以及一些大企业超标排污。
回顾2016年冬季以来,华北地区频频出现重污染天气。环保部的环保督查组实质上也变成了“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组”,一有雾霾就出动排查,而结果无不例外地指向工业企业的超标排放。
我们梳理了环保部2016年第四季度发布的督察结果通报,发现2016年10月到12月,环保部响应重污染天气共进行了10余次督察,平均每次督查要走访至少14座城市,督查通报中共点名批评了171家/次企业的典型违规排放案例。2017年一季度的督查尚未告一段落,更是爆出“已发现2000多个问题”的新闻。工业企业的“常规性”超标排放无疑将大幅阻碍空气污染的治理进展。
总观环保部披露的督查结果,超标排放总结下来有这样几个“通病”:
●污染物排放无记录,数据缺失
●污染排放数据造假
●治污设备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
●无治污设备,污染直排,或治污设备未通过验收
●无组织排放
●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及时,无法完成拟定减排目标
●停产限产期间私自复产开工
值得注意的是,当环境管理技术逐步升级时,超标排放愈发难逃法眼:环保监察部门通过排放连续监测数据可以掌握数据传输异常点或长期零排污等异常数据。配合电力供应和消耗数据,环保监察部门也可以发现企业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私自复产,或是仅为应付检查而制造的“临时达标”和“报复性复产”。在这样的监管高压下,仍然有众多企业超标排放,通常都是工业企业仍抱有侥幸心理,企图在环境治理的大浪中逆水行舟,自欺欺人。
违规成本不断上升工业排放何时不再掩耳盗铃?
环保督察面临的问题是排污企业和单位的数量必然远远大于基层*检查的队伍。即使是中央环保督查组,也需要两年时间才能覆盖全国三十余省。
解决这种数量上差异的一个重要手段则是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让排污者望而生畏,不敢违法。近年来环境相关的法律修订,均不同程度提高了违法成本,例如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增加了污染成本;新《环评法》中将未批先建项目罚款与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挂钩,减少了企业因重视进度而忽视环评的可能性。
空气污染治理进入到攻坚阶段,环境监管部门已经大幅提升了处罚额度。在去年一至三季度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处置情况中,有26张罚单已经达到了百万元级别,而*严重的一张罚单已经达到了1060万元。
环境违规带来的处罚不仅来得猛烈,而且及时。例如,今年一月初,绿色和平与其他环保机构曾共同追踪山西临汾地区的二氧化硫超标事件。而一月下旬,督查过后的临汾市便给五家超排企业开出2000万罚单。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高压下,工业企业如不能主动承担治污成本,一旦被监察部门或公众发现,必将受到比治污成本更加严厉的处罚。
“应付式”达标难以治霾污染者应主动承担治污责任
纵然环保部将达标排放列为重点工作内容,但必须认识到:治污是排污者的责任,治污的负担也应当由排污者承担。环保部门频繁派出督查组到地方督政检查,实际上反映出排污工业企业不愿自觉治污,只有被迫治污。
这种近似“强迫式”的达标手段,对于检查者和被检查者来说是双重负担:督查组要频繁应对每一次重污染天气,无止尽地寻找停产限产和达标排放政策下的“漏网之鱼”,而被检查者则是整日打游击,前线有检查则循规蹈矩,无检查则肆意妄为。
在未来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下,排污企业是承担治污的主要责任主体,需要主动证明自己的达标排放行为,并且保留相关证据接受环保部门的审计。在许可证制度大框架不断完善的今天,企业如果仍旧活在落后的幻想中,不愿主动承担起治污责任,把开启治污设备和维护监控设备视为环保“负担”,那这些企业在新的环境监管体系下终有受到重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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