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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罚没款项,可以与相关机关和工作人员考核、考评挂钩吗?
2021-04-14 13:07:28 来源: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新法第74条规定,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这是对行政机关抑制执fa冲动,滥用行政处罚权的限制性规定。
近年来,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罚款数额大幅度增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务必要严格依法履职,不得滥用行政处罚,更不能将罚款作为“创收”手段,确保行政处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实现依法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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