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测量出来的数据作用:
1、【数据应用】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或者通过有效审核产生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和环境保护税计算等环境管理和执fa的依据。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扬尘污染防治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视频自动监控系统收集环境违法证据。
电量监控异常数据、生产或者治理设施运行控制和记录系统运行异常参数,可以作为排污单位涉嫌环境违法的线索使用。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的综合分析数据可以作为市、区县人民政府采取管控措施的依据。
2、【数据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扬尘污染防治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对监控平台数据的抽查分析,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状况、监测数据合理性等进行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监测或者标准物质校验等方式,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判定。
3、【数据应用规则】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动监测数据用于判定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时,按照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合规判定条款确认;
(二)排污单位标记的异常数据,经*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在标记的时间段内生产设施运行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不作为判定超标的依据;
(三)排污单位依据国家、省监测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修约补遗的数据,可以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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