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上传问题
问:在运维水过程中,核查数据上传不统一,有的是分钟数据有核查数据和核查标记,小时数据剔除了核查数据,所以小时数据没有体现核查数据。有的是小时数据体现了核查数据。由于水设备测数2小时一个循环,小时数据体现核查数据可能影响日数据和企业在线有效率。应如何正确上传核查数据和状态?
答:根据HJ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水质自动分析仪在非正常采样监测时间段内输出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但需作标记并保留。23版212征求意见稿规定,统计小时数据和日数据时,自动标样核查数据不参与统计,有效实际水样比对数据参与统计。HJ355规范要求,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优先按日数据认定,若日数据有效则当日有效率按100%认定,否则依据有效小时数据组认定。因此,应按规范对核查数据进行标记,若小时数据受核查影响无效,也应如实标记,避免对后续数据统计和有效率计算造成错误影响。
二、第三方CEMS数据比对样品数问题
问:第三方进行CEMS数据比对过程中,参比方法监测样品数,应该是3组6组,还是5组9组?
答:根据HJ75-2017规范,颗粒物的参比方法监测样品数为5组,气态污染物和氧气为9组,烟气参数为5组。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执行,以确保数据比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COD测量量程校正标液选择问题
问:COD显示测量量程0-100,校正标液用1500是否符合规范?
答:不符合规范。一般应采用使用量程上限的80%进行校准,以保证校准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使监测设备在所设定的量程范围内能够正常、准确地进行测量。
四、168稳定运行期间企业停产是否需要重新运行问题
问:168稳定运行期间,企业停产,168小时需要重新做吗?
答:根据HJ75-2017中提到的正常运行168小时的定义,在线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未出现故障是关键。如果企业停产期间,在线监测设备能够保持稳定运行状态,则不需要重新进行168小时的稳定运行测试。
五、速度场系数合理范围问题
问:速度场系数有合理范围吗?
答:依据HJ75-2017规范,速度场系数的精密度应≤5%。当精密度不满足标准要求时,进行相关系数校准应满足:当数据数量≥9个时,相关系数应≥0.90。这为速度场系数的确定和校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有助于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问答内容均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旨在为大家在工业环境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清晰、准确的解答。